有和解法、调解法、仲裁法、诉讼法、申请支付令法等方法。
和解法
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在自愿、互谅的基础上,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,解决。讨债到期或即将到期时,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,讨债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、方式、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,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。
调解法
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,并经调解达成协议。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,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,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。
仲裁法
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,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、制度,同的两审制相比,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。当事人应向仲裁协议、申请书及副本。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,具有较强的保密性,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。另外,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。
诉讼法
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。对一些较为复杂、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,讨债人就可选择来解决。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。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,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,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: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先予执行。
申请支付令法
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: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,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、,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的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:申请不成立的,裁定予以驳回。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,又不提出书面异议,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以上方法都是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,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要债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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